常聽人說, 如果媽媽很賢慧, 女兒多半笨手笨腳, 反之亦然. 我就是那種笨女兒, 不愛作家事, 不會煮飯, 也不擅理家.
生了兩個女兒後, 我決定好好訓練她們, 好不負我笨手之名. 現在女兒已經很不錯了, 兩人每天輪流洗碗, 也會下麵, 煮水餃, 作簡單的食物. 衣服自己洗, 每天早餐自己烤麵包, 自己作午餐的三明治. 教育十分成功, 哈哈哈.
有人問我如何訓練, 我就告訴他, 小孩小時最雞婆, 那時就要好好利用. Esther 和 Sarah 的五歲生日禮物之一, 就是讓她們洗碗. 三四歲時, 她們眼巴巴望著我洗碗, 我不讓她們碰, 告訴她們, 五歲就讓她們洗. 五歲生日那天, 就讓她們爬上小凳子, 開始洗小的碗盤. 賢慧的女兒就是這麼訓練出來的.
對於 John, 老實說信心不大, 不知道如何訓練. 看他現在連刷牙都有問題, 哪裡還談到洗碗. 不過我作家事時, 他也很感興趣, 總搬把小凳子站在旁邊看.
上星期二晚上, Esther 和 Sarah 正分工洗碗時, John 也踩著小凳子在一邊. Esther 就讓他站在水槽前, 扶著碗讓他塗肥皂, 三個孩子笑聲不斷. 我和老爹跑去, 很驚訝看到這一幕, 說, "哇! John 一過六歲, 就開始洗碗了." 姊姊們說, "Yup! This is our family tradition."
今天聚會時, 看到 Young People 的 Slide Show, 裡面就有 Esther 洗碗的相片. 不禁覺得這是一個很好的 tradition, 讓孩子們都分擔家裡的事, 無論是個人的家還是教會神的家. 有人說彈琴的孩子不會變壞, 我也要說, 會作家事的孩子不會變壞!
- Jan 08 Mon 2007 10:31
Family Traditio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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