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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老大 Esther 突發奇想,中午回家吃午餐。只有短短一小時,她也願意走20分鐘的路回來,花10分鐘吃飯,再趕回學校去。正好我們想去 Wal-Mart 買些日用品,就答應順路帶她回學校。


時間很趕,我匆匆忙忙回房間換衣服,一不留神,左腳小趾撞上了床的一角,當下痛入心肺,坐在床上齜牙咧嘴了半天。上車之後,疼痛感一直沒有消失,只好送了
Esther,馬上調轉車頭回家休息。冰敷了一陣不見效果,只有上醫院去。


這是生平第一次自己出毛病上急診室。這裡的急診只有一個字形容,那就是「慢!」進去讓護士問明症狀,排隊掛號,這時一個鐘頭已經過去了,然後就一直等等等。許多人看起來很不舒服,躺在外面的椅子上,還有人真的睡著了,護士來叫都沒聽到。我有先見之明,帶了一本厚厚的小說,打發無聊時間,順便轉移一下注意力。


好不容易叫到我,老爹把我推到診療室門口,又等了近一個鐘頭。在我之前的病人和我一簾之隔,不小心聽到他擔心他的一顆痣會不會出問題,因為這種事來看急診,真是叫人七竅生煙!醫生很有耐心回答他的疑問,寫了轉診單,還出去要了專門醫生的電話,這一走又是
10分鐘。這就是這裡的全民保險!


終於見到醫生,她問明原由,戳戳趾頭,說肯定骨頭斷了,問我要不要照
X光,〈怎麼問我,到底誰是醫生?〉因為是小趾頭,他們不會上石膏,也不用拉直,X光其實只是參考。我真怕再繼續等,於是省略X光,就讓護士把兩個腳指頭用膠帶黏起來固定。醫生說這樣黏著,大約痛上一個月會好。我們大約一點半到醫院,結果五點半才看到醫生,診斷加上治療 5 分鐘結束。


腳痛得不能使力,只好一隻腳跳來跳去,在家裡就用有輪子的辦公椅來去。這兩週孩子們好多活動,這下老爹慘了。偏偏我的牙又壞了,約好早上要看牙醫,外面又下著雨,真是所有事都撞在一起。


問主我為什麼會受傷,結果想起一首詩歌,「我不要有不安意志,急忙到東到西。」可能最近像無頭蒼蠅一樣忙來忙去,主要我好好安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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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hsichiacha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