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兩天依依不捨把這本 Bill Bryson 寫的 “I’m a Stranger Here Myself” 還給圖書館。已經續借到不能再續了,只好送回去。

我讀書的習慣,若是喜歡,就狼吞虎嚥一口吃了;如果不喜歡,就拖拖拉拉,甚至無疾而終。從來沒有一本書像這本,我讀得著這麼慢又這麼深得我心。作者在旅居英國 20 年後,舉家搬回美國定居。他應英國雜誌之邀,向英國讀者介紹美國種種。這本書中文名譯為 請問這裡是美國嗎?” 其實英文原名更棒 這裡我也是個異鄉人,經過這麼長時間,他發現自己已經不適應美國了。他用一個外國人的眼光來看美國,實在有意思。

我來美15年,去了加拿大 7 年,去年搬回來,覺得自己又變成外國人了,事事處處往往發生「對喔,美國是這樣的!」的驚嘆。讀這本書,常有搔到癢處的感覺,不是拍著大腿大笑,就是心裡微微發酸,心情很複雜的。

雖然加拿大跟美國很近,就像英國跟美國很近一樣,畢竟還是不同的國家,風土民情,甚至普通用語都有區別,Bill 說他去五金行,總要描述他要用的東西是甚麼 ,「那個可以填住牆上釘子留下的洞的膠叫甚麼?」然後店員就會告訴他,這東西叫啥啥啥。這樣的戲碼一再上演,叫他覺得自己很像外國人。這叫人太心有戚戚焉了,無論在哪裡我都是外國人,無論在哪裡買東西,總是不斷經過這樣的過程。

我們家裡最常講的笑話是有關廁所的。廁所在美國叫 restroom bathroom,加拿大則叫  washroom,如果講錯了,人家往往不明白你要的是甚麼。所以每次找廁所前,總要先想好現在自己人在哪裡。有次女兒在美國坐朋友的車,說要找 washroom,朋友一本正經回答,「對不起,離這裡最近的 washroom 在加拿大。」

書裡講到美國人的熱情友善,也是這趟回來深有感觸的。在這裡,隨便一個陌生人跟你攀談,都叫你感覺你們是多年好友。還有這裡人一板一眼,特別遵守規矩,Rule Number 1: Follow All Rules。出外購物要找銷售員時,一個人也找不到;不要人服務時,卻三不五時來煩得你要死。到餐廳去,太多的選項叫你目瞪口呆,Bill 還會叫侍者重複一遍,我臉皮薄,往往就挑他們連珠砲中發的最後那一砲。

Bill 住在紐英格蘭,正是我們念書的所在。那裡美麗的秋天,善良的民風,沒有親身經歷是很難理解的。看他努力寫了一大篇紐英格蘭的秋天,覺得十分同情,那種美麗給人的感動,又哪裡是幾頁紙可以叫人明白的。

這一兩個月出門時,總帶著這本書,在無聊等待時閱讀。奇怪的是,我讀到的部分往往跟當時的情景相配。在餐廳等位置時,發現書上正說到他不理「等候帶位」的標示,自己找位置坐下,遭到侍者白眼。剛遭到臭鼬臭氣攻擊,就看到他餵一隻臭鼬吃東西,把牠當家庭寵物。甚至在等著看牙的時候,看到他對人生中諸多的疑問,最後一項是:為什麼有人想要當牙醫?害我在候診室差點忍不住哈哈笑出來。

美國真是很可愛的國家,離開七年後,很多以往知道、久了忘記的事,能有機會再次溫習,也是很幸福的事。講到這裡,忍不住要講一句美國總統演說的最後總要說的:God bless America

雖然在這裡我依舊是個過客。


 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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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hsichiacha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